检察院同意取保公安不同意咋办
开化法律咨询
2025-05-30
1.若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,而公安不同意,鉴于取保候审由公安执行且有独立审查权,嫌疑人等可要求公安说明不同意理由。
2.若理由不充分,可向公安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说明检察院已同意及相关事实证据,要求上级责令依法办理。
3.还能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其发挥监督职能,向公安提纠正意见,促其依法处理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但公安不同意时,犯罪嫌疑人等可要求公安说明理由,理由不合理可向上级部门申诉复议或反馈给检察院处理。
法律解析: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,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。当出现检察院同意而公安不同意的情况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要求公安说明不同意的理由。若该理由不充分或不合理,可采取两种途径解决。一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把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和相关事实证据提供给上级,让上级责令其依法办理;二是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由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。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。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而公安不同意时,由于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,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一方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的理由,这是了解情况、保障自身权益的第一步。
(2)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。在申诉或复议时,应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及相关事实证据,借助上级部门的监督来促使其依法办理。
(3)还能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。检察院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
提醒:遇到此类情况,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证据,若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当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而公安不同意时,鉴于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,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理由。这是保障自身权益、了解情况的重要途径。
2.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有两种解决途径。一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在申诉或复议过程中,详细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,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,促使上级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。二是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。
(二)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及相关事实证据,要求上级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。
(三)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由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此规定体现了公检在强制措施上的相互制约,为上述解决途径提供了法律基础。
2.若理由不充分,可向公安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说明检察院已同意及相关事实证据,要求上级责令依法办理。
3.还能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其发挥监督职能,向公安提纠正意见,促其依法处理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但公安不同意时,犯罪嫌疑人等可要求公安说明理由,理由不合理可向上级部门申诉复议或反馈给检察院处理。
法律解析: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,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。当出现检察院同意而公安不同意的情况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要求公安说明不同意的理由。若该理由不充分或不合理,可采取两种途径解决。一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把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和相关事实证据提供给上级,让上级责令其依法办理;二是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由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。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。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而公安不同意时,由于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,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一方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的理由,这是了解情况、保障自身权益的第一步。
(2)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。在申诉或复议时,应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及相关事实证据,借助上级部门的监督来促使其依法办理。
(3)还能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。检察院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
提醒:遇到此类情况,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证据,若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当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而公安不同意时,鉴于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公安有独立审查判断权,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理由。这是保障自身权益、了解情况的重要途径。
2.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有两种解决途径。一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在申诉或复议过程中,详细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,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,促使上级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。二是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。
(二)若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,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或复议,陈述检察院已同意的情况及相关事实证据,要求上级部门责令其依法办理。
(三)将情况反馈给检察院,请求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由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保候审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此规定体现了公检在强制措施上的相互制约,为上述解决途径提供了法律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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